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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南大学成贤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
2013-03-21 10:05   审核人:

        为了创建平安文明校园,营造良好的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环境,确保学校正常秩序,根据教育部和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,特对校园内的各种车辆的管理作出以下规定:

一、所有车辆进入校园后,严格遵守交通规则。

二、机动车的管理

(一)车辆进出

1、无牌无证的机动车严禁进入校园。 

2、机动车(含助力车)按指定的大门进出,特殊情况须经保卫办的批准。

3、机动车辆凭《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机动车通行证》进入校门。

4、协作单位的机动车辆凭《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机动车临时通行证》进入校门。

5、凡参加在院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,由主办单位提前一天向保卫办申请,经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,按照指定区域停放。

6、警车、消防车,救护车、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因公务进出校门时,门卫应主动疏导通道,并及时上报、登记,确保畅通。

7、其它各种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,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查询,经同意后登记换证放行,按指定的停车位停放。

8、车辆载物出门时,一律凭《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物资出门证》并加盖学院相关部门公章后放行。

9、学生不得在校园内开车、骑车和存放车辆。

(二)车辆行驶

1、各种机动车进入校园后,须减速慢行,禁止鸣号,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∕小时,不得超车。

2、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、练车和试刹车。

3、基建、扩建、改建、装修、维修等工程用车须到保卫办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出校园,且在工程区域内的指示路线上行驶。

4、各种摩托车、助力车进入校园后,按指定位置停放。不得在校园禁行区内行驶。

5、各种机动车辆不得在教学、生活(食堂、宿舍、运动场等)和办公等禁行区域内行驶。

(三)车辆停放

1、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区域内,严禁在禁行区域的道路上乱停乱放。

1)校内公车停放在文昌院前道路南侧或车队;

2)小汽车停放在成贤院前道路南侧车位、实验楼北侧道路上车位、北门前道路车位或东区汇川院西侧道路车位;

 3)摩托车停放在南门指定区域、食堂后面、北门口、东区汇川院西侧道路车位上;

2、车辆停放时,须拉刹、关电路、锁门窗以确保安全。

3、距离校门、路口、消防水栓15米内,禁止停放车辆。

4、本院车辆须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过夜,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,特殊情况须保卫办公室批准。

三、非机动车的管理

1、进出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,手续完备。

2、进出校门时,须在停车区域内下车推行。载物出门时凭《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物资出门证》放行。

3、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(带学龄前儿童除外);骑车时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;骑车时不准扶身并骑,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。

4、所有非机动车应有序停放在指定区域(办公和教学楼前后、食堂后面、北门口、东区汇川院西侧等处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白线区域),严禁乱停乱放。

四、管理办法

1、进出校园的车辆,应自觉服从管理,凡违反有关管理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,按规定将追纠当事人的责任,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,按交通法有关条款处罚。

2、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,由公安交管部门处理:

1)无证、无照擅自入校的;

2)未经门卫人员同意擅自入校的;

3)在禁行区域内行驶和停放,经教育不改的;

3、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,除批评教育外,校内人员按校规给予处分,校外人员清理出校园。

1)不按规定位置停放的;

2)在校园内练车、鸣号、试刹车的;

3)在校园内超速行驶及超车的;

4)酒后驾驶机动车的。

4、摩托车、助力车在校园内行驶或不按指定区域停放的,今后禁止进校。

5、非机动车无证照不得进校,一经发现即上交公安机关处理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除批评教育外,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:

1)不按规定地点、区域位置停放的;

2)骑车带人的(除带学龄前儿童外);

3)双手脱把,扶身骑车,互相追逐,曲折竞驶的;

4)进出校门时,黄线区域内不下车推行的。

五、附则

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其它管理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,以本规定为准。

 

2008年12月21日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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